审计处工作职责
一、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以下事项进行审计: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学校党委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二)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三)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
(四)基建、修缮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情况;
(五)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六)各类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与效益情况;
(七)学校主要业务活动的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八)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协助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计划。
四、完成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向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五、负责审计文件资料的立卷与归档工作。
六、组织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工作。
七、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