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2018年1月12日,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11号,公布了新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责任追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8年3月2日,山东省审计厅下发《山东省审计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现结合学校实际,为更好的学习宣传贯彻《规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山东省审计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已上传至审计处网站“政策法规”专栏,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规定》要义,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审计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