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重大政策措施 贯彻落实情况审计工作的开展,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 合高校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重大政策措施,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与高等教育相关的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任务、重大项目等,以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作出的相关决 策部署。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以下 简称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是指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对学校及 所属单位贯彻落实上述重大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情况和实 际效果等所实施的监督、评价和建议活动。
第四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检查高 校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及时总结创新举措和做法,揭示 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促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以保障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推动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五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的审计对象,包括高校贯彻 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
第六条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在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时, 要与校内其他监督力量协同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同时应当围绕内部审计的主责主业,注意区分内部审计机构与学 校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其他部门在审查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第二章 审计内容
第七条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依据学校贯彻落实重大政策 措施的决策部署、战略规划、年度计划、任务清单等情况,建立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项目库;并根据所在地区和学校实际情况, 提出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项目计划,或作为其他类别审计 时的重点关注内容。
第八条重大政策落实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部署及落实方案的制定情况
1.高校及所属单位是否及时对贯彻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进行 了部署和具体安排,是否及时组织制定了落实方案,方案内容是 否具体务实。
2.落实方案是否开展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是否广泛征求了意见,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3.落实方案的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的要求,是否明确了贯彻执行重大政策措施的时间表、路线图和 阶段性目标;保障或配套政策措施是否健全,是否具有操作性。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案的执行情况
1.是否认真执行了落实方案,相关工作制度机制和具体措施 是否得到执行,工作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2.是否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发现、研究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 题,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完善与解决。
3.是否建立监督机制,明确监督检查责任、内容和频次要求, 是否建立了问责机制,对贯彻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进 行问责追责。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案的效果情况
1.贯彻执行落实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完成目标 等是否达到了预期的要求和标准。
2.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是否取得了预期成效,政策受众群体是 否满意,是否推动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3.重大政策落实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制度的情况。
第三章 审计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实施遵循一般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审计报告阶段、审计整改阶段:
(一)审计准备阶段应重点开展审前调查,充分了解并准确 把握重大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工作目标、评价标准等要求,明 确审计目标。梳理本单位与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有关的体制机制、 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业务流程及其监督机制,评估存在问题或 重大风险的可能性,通过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审计重点。
(二)审计实施阶段应重点审查政策措施执行的内部管理制 度、配套措施、政策落实效果等情况,及时揭示重大问题及风险 隐患,注重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并确保审计证据充分、相 关、可靠。
(三)审计报告阶段应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总 体评价,对审计发现问题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建议恰当。
(四)审计整改阶段应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对审计发现问题 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按照政策要求督促进一步制定或修订 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有关重大政 策措施的落地。
第十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的实施,应当统筹审计项目 和审计资源,既可以专项组织,也可以结合其他业务类别的审计 项目统筹实施;既可以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完成后进行。
第十一条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实施,应当灵活运用审计 技术方法,在采用核对法、审阅法、查询法等常规审计技术方法 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对比分析、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法,审 查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和效果。
第四章 审计评价和报告
第十二条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评价应当以审计查证、认 定的事实和调查分析结果为依据,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整体情况进 行综合评价。
第十三条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评价标准应当充分理解政 策制定初衷,以重大政策措施的根本目标、核心精神和具体规定 为依据,参考运用教育领域相关业务的行业标准、通用指标、政 策受众群体的满意度等进行客观评价。
第十四条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报告的组成内容主要包括 审计基本情况、审计总体评价、审计发现问题、审计意见和建议 等。
第十五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的结果,可以在开展专项 审计时出具专门的审计报告,也可以在统筹开展其他业务类别审 计项目时,反映在其审计报告之中。
第五章 审计结果运用
第十六条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结果应当得到及时、充分、 有效的运用。
第十七条 高校应当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的结果及整改 情况,作为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考核、任免、奖惩以及相关决 策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进行问责追责。
第十八条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应当按照高校的审计 整改办法和相关要求,及时、全面、有效地完成审计整改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指引适用于各种类型的高等学校。
第二十条 本指引由中国教育审计学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