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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实务】审计整改“十要”
2021-06-15 11:28 朱加永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公众号

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手段,其核心是发现问题,即通过审计指出被审计单位或事项在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但发现问题不是目的,整改问题从而防范风险、提升管理才是目的。审计整改是确保审计监督职能的关键所在。但许多被审计单位更多关注如何应对审计、如何使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更少等,对审计整改的关注远远不足,整改中走过场、屡改屡犯的现象非常普遍。如何充分有效地进行审计整改是需要高度关注并不断探索的重要问题,要保证整改的充分性与有效性,需做到以下“十要”:

1.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从整体上讲,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在单位内部,需要进一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解,将整改的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对于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加强考核,进行追责问责。

2.分析问题分类整改

对于那些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甚至在审计过程中边审计边整改;对于一时无法整改的,要求制订计划,限期整改;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人定期反馈整改进展,直至整改完成;对于无法整改或已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关键在于吸取教训,并进行责任追究。

3.举一反三推而广之

由于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往往有所侧重,有时采用抽样检查,因而审计发现的问题往往基于某一业务领域、某一项目、某一事项或某些样本,因而在整改过程中,除针对问题事项进行整改外,被审计单位应举一反三,对其他业务、其他项目、其他事项中是否存在类似问题进行自我检查,在此基础上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4.追根溯源完善机制

对于审计发现问题,特别是一些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追根溯源,弄清其产生的原因,根据原因及时研究并采取相应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建立长效机制,从体制、机制上探索治本之策。

5.实行督办整改到位

对于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除明确整改责任外,还要建立督办机制,由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督办,并将整改完成情况及时向管理层进行汇报。

6.跟踪整改保障效果

内部审计部门要建立整改跟踪机制,通过跟踪检查、后续审计等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成效进行监督评价,保障整改落实效果。

7.通报问题促进整改

管理层和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通报机制,通过会议、案例分析、发文等多种形式,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在单位或系统内部进行通报,促进整改并避免其他部门、业务板块内同样问题的重复出现。

8.整合成果一体推进

要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及其他外部监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合,集中统一整改,实现整改一体化,既能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提高效率,又能强化整改的效果。

9.落实责任严格追究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方面能整改的要坚决整改;另一方面,对于重大决策失当和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和不当作为,以及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重大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责,将问题整改与责任追究相结合,以提高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0.落实整改考核评价

要把审计发现问题、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等纳入绩效考核,设置审计问题整改完成率等考核指标,对相关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并与相关责任人的评价、晋级和选拔任用挂钩,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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